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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能預見,這會是篇很難得沒有太多垃圾話或太不正經的文章,
就,純粹紀念每個人都會走過的那段純情青春期(思春期?)。

許多事情有時毫無邏輯可循,對於某些情況的發生,
我總抱持著當作生活中的驚喜,像是明明就日無所思,
怎麼會在夜裡出現此夢,我初戀的那位女孩。

回憶往往在毫無預警的狀態下出現,來考驗人們對於過往的知覺,
無法將它當成常理來解釋其合理性,
不過總能帶來些有別於生活現狀的一些什麼。

我永遠記得飄散在那年夏天空氣裡,專屬於初戀的味道。

幹,有夠甜的!

在衛道唸了三年的和尚班,國中畢業那年,
我選擇直升,她考上了中台醫專(中台醫護技術學院),
我們的交集發生在那年暑假的省立圖書館,
對於我這個大學四年多進圖書館不到五次的人來說,
這地點也夠奇妙了。

原本以為直升後可以擺脫和尚班的生活,
但他媽的還是在衛道念了六年的男生班,
或許是老天爺的補償,我在大學後的生活或工作週遭,
總是女性居多,感謝祖先積德。

忘了當初是怎樣的原因,我這個毫無書卷氣息的男人會出現在省圖,
我只記得,當我看見她身穿著志工背心穿梭在書架之間時,
那是一股非常致命的吸引,對於她模樣的記憶度,
老實說真的很依稀,比在霧裡看花還要迷濛,
幸虧有平常下課時間只會跟同學在教室窗戶旁,
看著熙攘往來女生的那段無聊時光,
我這四班的男孩最後拼湊出了這位國中跟我同校不同班的女孩,十三班的女孩。

只要有向朋友提過,我絕對是這樣形容她:

交過最漂亮的女朋友(這只是描述,沒多大意義),短髮,很像梁詠琪,
女生穿著時青春可愛,男生裝扮時斯文清秀,嗯,她是個T,我的初戀。

雖然分手後才知道這件事,不過,現在回想起來還滿有意思的。

回到在圖書管裡那激烈的一眼瞬間之後,
我抑著滿腔愛火以及對於愛情的無知,
向以前十三班認識的朋友詢問所有關於她的一切。

好死不死她的生日就是在暑假,
用當時是最新版本的 Photoshop 5 做了張圖片,
搭配著想了半小時最後卻只打出三行的文字,透過 Mail 送給她。

那三行文字不外乎就是想跟妳做朋友的老梗,
但在當時那陰毛還沒長齊的時期,我可是第一次用哪!

當我按下滑鼠寄送信件出去時,說有多緊張就有多緊張;
當我收到回信中的電話號碼時,說有多興奮就有多興奮。

在某次電話裡問到她對於彼此間關係的想法。

她:『不是男女朋友嗎?』
我:「喔,這樣噢!呵呵(傻笑)。」

在這之前我們才講過幾次電話,見過一次面。

我:「那妳怎麼會想談戀愛?」
她:『因為班上同學都有交男朋友呀!』

先不管當時我對於這樣的問答為何視之為當然,
我開始體驗整天魂不守舍的感覺,只知道想著她肚子就會飽,
我開始聽曾寶儀的歌然後跟著唱,最後瘋狂加入歌迷後援會,
我開始存錢然後買了支現在送人還會被嫌的諾基亞三三一零,
我接受了我老媽與阿嬤之外女人的親手餵食,還是個小月餅!

那是我到當時為止,認為生命最快樂且最有意義的一段時間。

真是好傻、好天真。

某次跟她約了高一上第二次段考完的當天出去玩,
那天禮拜三她護專只上半天課,中午在校門口等著我考完試出來,
儘管搞得最後一科差點要覆蓋一張空白考卷結束這學期,
但我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,當時走出校門口的畫面。

一百五十六公分,四十三公斤的她,
著白色緊身小T恤、剛好及膝的橘黃色長裙,還有一雙淑女涼鞋,
走在前面的兩個學長討論著前方這麼打扮的女孩。

學長A:「欸,那女的正耶!」
學長B:「還不錯啊!」

我從學長身後繞到前面,跟她打了招呼,
手就被牽著往水湳的方向走去搭公車,只聽到後面學長低聲(畜牲)的話語。

學長B:「幹媽的是這矮子。」

瞬間,那個摩門特,我感覺到無比光榮的驕傲加諸肩上,
完全不把學長擺在「矮子」這重點聽在耳裡,更別說放在眼裡了。

只是她先牽起了我的手,害得讓我心中的小鹿開始亂撞,
那是我第一次跟喜歡的女生手指交扣著,
頓時,花朵開滿了我整個世界,蒲公英的種子帶著棉絮飄揚在春風中,
嘴角泛起了一抹擁有全世界般的笑容,她媽的我又開始了,
但天秤的被動真的從初戀就看得出來,不過也有可能是她太主動。

跟家裡說考完試要到台中公園做報告,
結果是牽著女朋友的小手到處繞,
那時才知道,原來牽女生的手老二會勃起是很自然的一種現象。

她不是我第一個喜歡的女生,國小就喜歡過三四個了,
國中還跟好朋友喜歡上同一個女生,
最後是被把走(帥噢)不然故事怎麼繼續說下去,
但在那不長不短的半年之間,
她打造出了許多關於我在愛情上的美好憧憬與藍圖。

當時的MSN還是最舊版,
寧願被老媽罵也要死守在電腦前跟她聊天;

她家住在學校旁邊,
我常會沒事就從家裡騎腳踏車出來繞到她家看會不會有偶遇;

她護專的校車會停在水湳市場外,
有時放學時間我會期待能看見她穿著制服走下校車,
當然,我問過她學校的制服,但不是那種遐想系的護士服。

在一起的那段時間,真的是小說裡才會出現的純愛情結,
到分手就只有停留在牽手的階段,真覺得當時等級夠低。

既然第一次牽手來得那麼突然,
那麼第一次分手會讓我措手不及也就不太意外。

一封電子郵件就宣告我的初戀結束,非常跟得上科技的腳步,
但我第二次體會到了完全不同的失戀感覺,
第一次當然是知道我的好朋友追到了我喜歡的女生。

失戀的感覺不需要描寫太多,
就像一杯見底的艾瑪士杯,味道與咖啡漬還在,但卻喝不到了。

那天晚上我在棉被裡哭的好慘,我過了好幾天極度討厭夜晚的時期,
因為夜晚很安靜,在這樣的情況下,腦袋跟情緒會很不聽話。

分手後的一個月,某個同學在國文課堂上湊到我耳邊。

友:「我昨天在一中街看到她耶!」
我:『是噢?!』
友:「對啊,好像還跟她女朋友‧‧‧」
我:『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啥意思?』
友:「她就穿的很Man啊,然後牽著那女生。」

那一刻,我什麼都明白了,不用對簿公堂真相也能水落石出。

之前聽朋友說她在情人節時會送以前班上女生花、巧克力與項鍊,
我想說可能是因為她們很要好;

某次坐計程車陪她到書店買了一本《藍調石牆T》,
問她書的內容後知道是在寫有關於一位跨性別者的故事,
我想說她的閱讀興趣真的廣泛;

某次晚上陪她回家的路上,想要親她臉都被堅決的轉頭拒絕,
我想說可能是個性太害羞,又或者跟我一樣教會學校念太久,
加上以前是純女生班現在又唸護專,所以平日鮮少接近男色,
她別過頭去時我覺得她很可愛。

我真她媽的是個單純的小男孩。

之後偶爾會夢到她幾次,就只是點到為止的帶過,
但隔了好多年,昨夜她再度回到我夢中,
儘管是八年後,那依舊是跟記憶中一模一樣的臉龐,
夢境裡發生啥事都忘了,
只記得她微微笑的說要再當一次我的女朋友,
然後醒來時感覺到了掛在臉上的兩行淚痕。

舊愛並非最美,但初戀卻總是最甜,只不過這種初戀,也太特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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